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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谷国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信用交易越来越频繁,并逐渐成为市场交易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地域差异和信息不对称给交易双方带来许多麻烦,也给一些欺诈行为以可乘之机,使得社会交易成本上升。因此交易双方都觉得有必要委托一个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对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和信用咨询,使交易决策更有依据,整个交易过程能顺利进行。企业征信业正是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
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发展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比如美国建立的企业征信制度是以市场化的商业运行形式为主体,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向社会提供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账追偿等在内的多样化征信业务。与已有上百年发展历史的国外企业征信业相比,中国的企业征信业尚处于稚嫩的起步阶段,笔者认为中国企业征信业务未来的发展方向可分为企业信用调查、企业信用评级、企业信用专项服务和企业信用培训。
一、企业信用调查
企业信用调查,即征信机构根据客户的委托,对有关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为客户提供相关决策参考。该项业务的特点是市场需求较大,市场化程度较高,收费较低,需要大量调查分析人员和大型数据库支持。在目前情况下,建立全面、大型的数据库非短时间内可以解决,尤其是在没有政府资源可以利用的情况下,初期开展可能会更加困难。
企业信用调查业务是目前和将来社会需求最广泛的企业征信业务之一。虽然这项业务本身收益不大,但它却能够带来广泛和持久的企业数据资源,能够逐步建立起广泛的客户关系。这些数据资源和客户关系是征信公司未来生存发展的本钱之一,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可以持续开发出多种数据产品,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
二、企业信用评级
企业信用评级包括主动评级和委托评级两类。
(一)主动评级
主动评级即公开评级,这是目前标准普尔和穆迪等国际知名评级机构主要开展的一项业务。这项业务本身没有任何收益,相反却会产生一些成本,属免费评级范畴。该项业务的特点是只能对那些能够收集到一定公开资料的企业或机构才可进行评级,主要评级对象一般为各国政府、各国上市公司、各国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等。虽然主动评级没有任何直接收益,但当评级机构具有较大权威性时,由于主动评级而给评级机构带来的声誉却可为其带来巨大的其他收入,如出售评级研究出版物、提供各种分析研究产品、提供委托评级服务等。
从某种角度来看,未来中国征信企业的市场地位就是由该企业开展主动评级被社会认可的程度来决定的,即评级权威性决定它的市场地位。如果没有公认的评级权威性,征信机构的产品或服务将很难获得市场的认可,其商业价值也将大打折扣。也正是看到了主动评级能够带来巨大的品牌效应,国内一些征信机构才会舍得花大本钱去开展部分上市公司主动评级和国内商业银行主动评级业务,并不遗余力地进行宣传和造势。所有这一切都是为奠定其未来市场地位下的一步先手之棋。
(二)委托评级
委托评级即被评级,即评级机构根据客户的委托,对特定主体(包括企业、银行、其他组织,甚至政府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委托评级包括客户自己委托评级机构对其自身信用状况进行评级和客户委托评级机构对他人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两类。
1、自我委托评级
客户自己委托评级机构对其自身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主要是由于客户办理特定事项时,有关机构和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其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这部分业务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市场化需求,但政府干预痕迹比较明显,评级费用由客户自己支付,客户对评级结果要求较高(一般要A以上),评级结果对客户办理特定事项会产生一定影响。这部分业务目前主要包括:人民银行贷款卡年审评级、企业债券评级、保险机构评级、企业招投标评级及企业申报特殊项目评级等。
2、他人委托评级
他人委托评级为客户委托评级机构对他人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主要是由于委托人因特定事项需要了解被评对象的信用状况。这部分业务与企业信用调查业务相类似或部分重合,有时可能会是企业信用调查和企业信用评级混合业务。他人委托评级的特点是市场化程度较高,政府干预痕迹较少,评级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对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要求较高,甚至委托人会要求评级机构对评级结果承担一定责任。这部分业务目前及将来可能包括:?机构对特定的贷款企业(或特定主体)信用状况进行评级,特定机构(如企业)委托评级机构对指定对象(如另一家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级,金融监管机构(如银监局)根据新巴赛尔协议委托评级机构按照外部评级法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情况进行评级,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组织就特定原因委托评级机构对特定对象进行评级等。
三、企业信用专项服务
企业信用专项服务范围非常广,其实质就是评级机构为企业等客户提供其所需要的特定信用产品或服务,如单一或多个行业分析、企业特定产品市场研究、企业目标客户群体确定、企业营销策略支持、企业专项目的评分、企业专项信用产品开发、特定企业商帐催收及集团信用客户管理等。这类业务的特点是市场需求大,产品范围广,只要客户有需求,评级机构就可以开发相应的产品为其提供服务。但另一方面,客户对这类产品的服务效果要求非常高,需要评级机构有专业的产品研发人员、研发资金和广泛的市场营销网络。一旦评级机构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要,不仅会产生客户流失问题,它还会影响评级机构其他市场化产品的营销和推广,负面连锁反应巨大。
四、企业信用培训
企业信用培训是指评级机构利用其所掌握的评级知识、评级经验和评级数据库资料等,对他人进行信用知识和信用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这部分业务的特点是市场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关键是如何能够引导目标客户参加培训,并让客户从培训中真正获益,对其发展或风险控制有所帮助。企业信用培训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它可以直接创造收入,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更为重要的是,企业信用培训是征信机构营销征信产品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培养和建立企业品牌的良好途径。
国外企业征信业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企业征信业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操之过急,必须全盘考虑,争取社会各方的认可、了解和支持。但首先,中国企业征信业的发展一定要坚持市场化为主的发展思路,任何一家评级机构越早走向市场,其未来生存和发展空间就越大,前途也就越光明。以政府为主导必将会因利益分配不清而导致征信机构缺乏责任感和义务感,以及带来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问题,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商业征信机构将更具有维持公正的本质动力。
其次我们也要注意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实际上,中国企业征信业目前面临的所有问题的根源便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乏,要想企业征信业能有序、健康地发展下去,政府立法部门就应参照其他国家有关信用立法的经验,结合中国信用立法的现实情况,尽快出台征信法律,规范征信有关各方的行为,为企业征信业的发展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软环境。此外,现在还有相当部分的企业征信数据垄断分割在如工商、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外经贸委等各政府部门手中,在征信法律出台前,企业征信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还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但在推动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绝不能从事具体的商业化征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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